律师献策:中小微企业如何平安度过“发展之痒”

2020-01-03 09:23 来源:现代家电网 [ 收藏 ]

通常,哺乳动物的细胞会在一个固定周期内完成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对于人而言,这个相当于“新生”的过程是7年;对于一个企业,决定生死兴衰的周期性规律同样存在。

大数据显示,国内小微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年。两年后,仍将会有40%的小微企业面临事关兴衰的风险考验,这种风险很大程度来自于企业内部因素引致的法律诉讼。

“很多在经营上刚刚有所起色的公司,就陷入到法律层面的问题和纠纷中,这必然严重影响正常经营。但这是企业发展中必须要跳过的坑,它们相当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之痒’,这个跨越的过程在人是7年,在企业却可能极为短暂而痛苦,甚至转瞬飞灰烟灭。”履善平台的陶律师表示。

归纳起来,小微企业经常会面临的三大法律风险依次是:用工纠纷、合伙纠纷和以拖欠货款为代表的合同纠纷。为有效把控法律风险、避免这些不定时炸弹,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和“用人管理”就非常重要了。

猛于市场的生死考验

在万众创新的感召中,小杜看准时机从海外归来,创办了自己的销售公司。2年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逐渐积累的人脉,公司发展初有起色,员工数量也超过了20人。人力资源的配备分工明确:有的负责运营,有的负责销售,还有负责市场战略的人员。小杜给他们待遇不错,工资比同行高出30%,开始大家都很满意,工作情绪也很高。在向公司3年发展目标冲击的过程中,小杜发现员工们的积极性正在下降,公司的各项成本却在不断上升,阶段销售任务也时常亮起红灯。

经过慎重思考,小杜发现公司管理考核制度已经不适应目前的需要,对现有制度开刀是提升效率业绩的有效方式。随着公司制度的调整,还是引起了部分员工的不满,有好几个核心员工还趁机利用公司原有管理上的漏洞,提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要加班费、双倍工资和赔款补偿。

“对小公司而言,这种集中式的赔付非常牵扯精力,甚至影响现金流,而更大的问题在于人心的浮动。并非老板不用心,确实是因为初创型、小微型企业能力精力上毕竟不足,对公司事务不得不做业务配比优先级的取舍,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经常参与企业制度内控管理的史律师说。

怎么办呢?好在小杜的朋友小刘愿意帮忙,对于公司销售额的下滑,小刘有着自己的看法,“50%的增长应该是可以达到的,你放心处理公司的棘手事务吧。”为了表达对朋友支持的感谢,小杜与雪中送炭的小刘签订了合伙协议。但1年以后,公司的营业额并没有什么起色。对此,小刘表示这是市场的客观变化,自己有能力达成目标,但前提是公司应该兑现承诺的10%的干股。双方因此发生纠纷,随后对簿公堂,公司也因此面临破产。

在业务上本来很有希望的公司却因内部制度、用工纠纷、合伙人机制等问题提早经受猛于市场的存亡考验,确实遗憾。

不仅商务合同要专审,企业内部制度、合伙人协议也要认真评估,让专业的法律人士尽可能清除“未来之雷”是一种必需之举。对于多数中小微企业而言,一旦面临一触即发的法律问题,难缠的人、难办的事、难解的局,都会造成对企业自身的伤害。

“公司法务是非常专业的领域,如今,一家企业对于法律服务层面的需求,已经远远不满足于“传统的顾问式”服务——一种缺乏预警的,亡羊补牢式的被动响应服务。” 履善平台的陶律师说。和分工明细的医生一样,让真正具备法律专长的律师参与到企业的全部管理流程中去,做到制度合法,流程完善,并让这些制度在实际中得到指导和贯彻是企业风险防范的关键。

88000元的赔偿金

小家电生产企业A在2014年9月份将职业资历丰富的小张招入任职会计,双方签订了四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特别约定,如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018年4月,小张因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提出,小张擅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财务制度,所以公司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不再支付补偿。小张不服,辩解称,一直不知道公司有该项规定,因为公司从未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向其公示。公司则称该项规章制度早已成文,并向其公示,但却无法举证规章制度公示的事实,而且因其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怎样的损失也难以证明。

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之后,认定公司制度的规章制度属于单方面制定的,没有向劳动者公示,劳动者存在不知道公司有此规章制度的可能。故该制度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公司的解除属于违法解除,最后裁定该公司双倍支付小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按本人工资11000元/月*4个月*2倍=88000元)。

对于这个案例,履善陶律师表示,企业的规章制度在制定后,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并不必然形成案例判定的处理依据,还必须经过公示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才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但这在法律实务中,很多小型公司并不重视。真的出现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才发现自己认为的“事实”并非法庭可以认定的事实,也即,没有证据。

其实,规章制度公示方法有很多,根据相关案例的实践经验,可采取以下方法作为公示的证据:

1、规章制度培训: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存有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证明员工参与学习过程的记录;

2、电子邮件通知:向员工发送统一规格的电子邮件,通知员工阅读规章制度并取得其回复确认;

3、规章制度考试:将制度内容作为考试大纲,挑选重要条款设计试题,组织员工进行开阅或闭卷考试;

4、员工手册发放到人,人手一本;

5、在公司网站或内部局域网发布,进行公示;

6、公告栏张贴并注明日期。

这些过程本身并不难做到,问题在于企业缺乏对指导实施流程的了解和监管,如果企业规章制度非常健全,却因为没有履行民主程序而导致不能作为证据使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实为可惜。

如何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避免监管和执行的缺位?如果及时跟进企业内部的变化,实时调整,提前预警法律风险,身处薄利状态的中小微企业怎样才能得到最专业的法律服务陪伴呢?

“共享法律服务”的提出,为中小微企业打开了一扇窗,让法律服务层面的降本增效成为可能。

围绕企业的风险把控,平台化的“共享法律服务”进行全程主动介入式的过程管理。由一个足够了解企业特点并且熟知企业所处行业交易链条的负责人(法务专员)进行逐一对接,合同的法律条款审核完毕后,不意味着就完成了全部工作,平台还要关注每张合同所属的行业是什么?合同目标要实现什么?具体过程做什么?结合相关行业领域的执业律师经验,告知企业如何把握执行关键点,在合同关键时间节点上进行跟进,将风险控制效果落到实处。

面对成本,“共享法律服务”结合“共享经济”的理念,在大企业专业律师团队与中小微企业之间架设了模块化解决方案,让大律师服务小企业,使小企业得到专家级法律人才的一对一支持。法律专业智力资源的引入,为小微企业启动了生意保驾模式。

面对不同领域,不同优先级的法律事务,“共享法律服务”平台将法律问题分门别类整体打包,将法律事务碎片化,大大降低传统法务处理成本,明码标价的价格点单模式,中小微企业可以按照自身需求自主选择。

“共享法律服务”不拒绝企业单项小业务,不推脱委托方的任何单一合同,将法律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接受的成本范围之内。

网站编辑:白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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